南京到伊朗空运进出口流程需要什么单证
南京到伊朗空运进出口流程所需单证涵盖基础运输、清关核验及特殊货物证明三类,具体如下:
一、南京到伊朗空运基础运输单证
航空运单:作为运输合同核心文件,需完整填写货物重量、体积、目的地、收货人信息及信用证编号(如适用),并注明被通知人地址。该文件无需公证,但需确保信息准确以避免清关延误。
商业发票:需加盖出口经营单位公章,详细列明货物描述、价值、交易条件及原产国信息,是海关估税、征税及贸易统计的法定依据。
装箱单:需逐项列明每个包装内的货物名称、规格、数量,并加盖出口经营单位公章,作为海关查验和物流分拨的关键凭证。
二、南京到伊朗空运清关核验单证
报关单:需加盖出口经营单位报关专用章,包含货物详细描述、价值、数量、HS编码等信息,是向海关申报的法定文件。
原产地证明:通常为一般原产地证CO,需通过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并如实申报货物原产地。该证书虽无关税优惠,但为货物进入伊朗市场的必备凭证。
代理运输及报关委托书:需明确授权范围及双方责任,确保运输与清关流程的合法性。
三、南京到伊朗空运特殊货物证明文件
检验检疫证明:涉及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等敏感货物时,需提供伊朗官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,部分品类需附检验公司出具的英文版报告。
特殊货物运输许可证:针对化工品、危险品等需提交安全数据表(MSDS)及运输资质文件,部分货物需额外获得伊朗相关部门的进口许可。
木质包装证明:若使用木质包装材料,需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熏蒸证书或IPPC标识,以避免货物在伊朗海关被扣留。